审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、教育部门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;
(二)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(三)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;
(四)对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;
(五)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基本建设、维修改造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;
(六)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(七)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(八)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(九)协助党委审计委员会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;
(十)党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